软文标题上的“广告”标注,不是排版元素,也不是发布平台可随意去掉的前缀。只要内容属于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,就应当让消费者能够辨明其广告属性;企业、服务商和发布平台都不宜通过改标题、换栏目或伪装成经验分享来弱化这一身份。[3]
哪些软文需要保留“广告”标识
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,适用于在境内网站、网页、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上开展的广告活动。该办法第九条要求互联网广告具有可识别性,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;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,广告发布者还应当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与自然搜索结果区分。[3]
软文的形式并不只限于传统品牌稿。知识介绍、体验分享、消费测评等内容,如果实际目的是推销商品或者服务,并附有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,也应当显著标明“广告”。[3]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式广告规范指引也把科普、测评、种草、探店、问答软文等纳入提示范围,要求植入商业广告时显著标注“广告”,不得刻意弱化商业属性、混淆信息边界或者实施隐蔽营销。[1]
因此,判断标题标注能否删除,不能只看文章像不像“硬广”,而要看三个事实:是否存在商品或服务推广目的,发布者或创作者是否因商业合作获得利益,内容是否提供购买路径、品牌转化入口或明确推销信息。满足广告属性时,应保留显著标识;具体标识位置还应同时遵守发布平台的规则。
标题标注与正文标注怎么处理
“显著标明”强调普通消费者能够注意到、识别出,不意味着只能放在标题里。企业在实际发布时,可以按平台规范把“广告”放在标题开头、标题标签、正文开头或其他显著位置,但不能把它藏在文末长声明、折叠区域、话题标签深处,也不能用颜色、字号或措辞让读者难以辨认。
如果平台已经在标题中自动生成“广告”标识,企业通常不应要求服务商通过换入口、伪装成自然笔记、拆成多篇测评或删除商业合作信息等方式规避。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9月发布的消费警示中,也提醒消费者注意软文、种草笔记变相发布广告且未标明“广告”的情形。[2] 这说明软文的商业身份是否清楚,正是监管和消费识别中的重点。
不属于广告的内容,不应为了形式统一而硬加商业广告身份;但企业不能仅凭“知识分享”“用户体验”“行业科普”等名称自行排除广告属性。比如一篇介绍产品原理的文章,如果同时引导读者购买特定品牌、领取优惠或跳转店铺,就应结合推广目的和交易链路重新判断。拿不准时,稳妥做法是保留标识,并由企业法务、品牌合规人员或发布平台共同确认。
对接内容营销服务商时怎么计费和验收
采购软文服务时,费用不应只按“写一篇多少钱”比较。常见计费口径包括按篇撰写、按媒体资源发布、按内容套餐、按传播项目或按年度顾问服务收费;价格会受到选题策划、采访资料整理、撰稿轮次、配图、平台发布、账号层级、数据维护和合规审核等工作影响。服务商未公开统一报价的,应以具体项目报价单为准,不宜把不同平台、不同交付范围的价格直接比较。
企业可以把“广告标识处理”写进交付和验收要求:撰稿阶段明确文章是否属于广告;发布阶段按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呈现标识;素材阶段留存品牌资质、产品证明、合作关系和审核记录;上线后不得通过修改标题、替换链接、变更栏目等方式改变广告可识别性。这里的费用沟通重点,不是为“删除标题标注”付费,而是为合规策划、内容撰写、资源发布和审核留痕等明确服务付费。
如果服务商承诺可以把广告包装成普通笔记、自然资讯或无标识测评,企业应谨慎核对其法律依据和平台规则。合规的内容营销可以通过选题价值、信息结构、真实素材和清晰表达提高可读性,但不能以隐藏商业属性为前提。标题中保留必要标识,并不会改变优质软文应做到的信息清楚、事实准确和表达自然;它只是在商业推广与读者判断之间划出明确边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