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视频广告软文常以知识介绍、体验分享、消费测评等形式呈现,附加购物链接的内容必须显著标注“广告”[1]。这类内容的写作既要考虑传播效果,也要严格遵守现行广告监管规则,企业自行撰写或委托服务商时都需要先明确合规边界。
哪些形式属于需要标注的短视频软文广告
依据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,通过短视频发布的“种草”“软文”类内容,只要具备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属性,就属于互联网广告范畴,需在显著位置标明“广告”,避免误导消费者[1]。2026年6月浙江发布的专项指导进一步明确,重点规范短视频等新业态广告,严格落实“种草”“软文”广告标识规定,保障内容真实可溯源[1]。
湖南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发布的指导意见提出,短视频软文广告内容需真实准确,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[2]。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施行一年多时间里,全国查办短视频广告违法案件576件,其中包含软文类违规情形[4]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等特殊品类,禁止通过就医体验、育儿经验类短视频软文变相发布广告[1]。弹窗形式的短视频软文广告还需确保一键关闭,不得设置强制观看障碍[1]。此外,所有短视频软文内容都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,不得出现低俗、暴力、迷信、色情等不良内容[1]。
短视频广告软文的常见写作结构
短视频软文的时长通常较短,写作时需要在开头快速建立关联,中间传递核心信息,结尾引导后续动作。开头部分可以结合用户常见问题、使用场景或者真实体验切入,让内容看起来更自然,避免直接硬广的生硬感。
中间部分是信息传递的核心,知识介绍类可以围绕产品的功能原理、适用场景展开;体验分享类可以从使用感受、对比差异入手;消费测评类则需要给出具体的测评维度和客观结论。无论哪种形式,涉及的产品功效、参数、价格等信息都必须真实准确,不能虚构使用效果或者夸大性能[2]。
结尾部分通常会引导用户点击购物链接、关注账号或者进一步咨询。只要附加了购物链接,就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广告”,不能仅放在评论区或者视频末尾一闪而过[1]。
企业委托服务商撰写时需要核对的内容
企业如果委托新媒体运营服务商撰写短视频广告软文,首先要明确交付内容的范围,比如是否包含脚本、口播稿、字幕文案,是否配套分镜建议。不同服务商的交付边界差异较大,需要在合作前确认清楚,避免后期产生分歧。
合规责任方面,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服务商则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内容审核。企业在对接时应当主动提供真实的产品资料,同时要求服务商在文案中标注必要的“广告”标识,对于特殊品类还要确认是否存在发布限制[1]。
计费方式上,短视频软文写作的收费通常与文案数量、时长、是否包含创意策划、是否配合投放调整等因素相关。有的服务商按单条文案计费,有的按项目整体打包,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投放节奏和预算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方式。